参赛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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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决赛当年所有在校本科学生。
2. “计算机音乐创作类”作品竞赛参赛对象不分专业。
3.主题为“运动与健康”的“数字媒体设计”类作品分为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。如果作者之一所学专业为以下所列专业(相同或相似,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)之一,则其“数字媒体设计”类(“运动与健康”主题)作品应参加“专业组”的竞赛,否则参加“普通组”的竞赛。
数字媒体设计(“运动与健康”主题)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专业清单:



(1)教育学、教育技术专业
(2)艺术教育、学前教育专业
(3)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
(4)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
(5)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数字媒体技术方向)
(6)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
(7)建筑学、城市规划、风景园林专业
(8)工业设计专业
(9)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技术专业
(10)广播电视编导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动画、影视摄制专业
(11)美术学、绘画、雕塑、摄影、中国画与书法专业
(12)艺术设计学、艺术设计、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
* 其它尚未列示的与数字媒体、视觉艺术与设计、影视等相关专业,请咨询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确认。